• 廖祖笙夫妇8月5日要求广东省委书记公开道歉(转) - [大样]

    2007-08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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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冯一刀注:这是我在“境外网站”看到的廖祖笙先生的帖子。廖先生儿子的事,我读过一点相关材料。这位廖先生以前还曾经赐稿与我,如今却是这样悲怆。不管这件事如何,在中国这个变态的国家,任何一个老百姓都有可能在任何一天被强权凌辱。我能做的,就是认识到这一点。

    廖祖笙夫妇8月5日要求张德江、黄华华等公开道歉(转) 

      公元2007年8月5日,廖祖笙夫妇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,再次郑重要求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、广东省省长黄华华、佛山市市委书记林元和、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公开道歉!

      我夫妇俩由福建移居广东,在客观上为广东的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做出了我们力所能及的贡献。然而,我一家在广东非但没有得到相应的礼待,反而家破人亡!家破人亡之后,非但感受不到当地党和政府丝毫的温暖,还一再受到野蛮公权的迫害和荼毒。对此,我们深感遗憾,并表示强烈抗议!

      在中国的民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、人权状况还不尽如人意的今天,我夫妇俩忍无可忍,要求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、广东省省长黄华华、佛山市市委书记林元和、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公开道歉,绝非无理取闹,我们认为:这是人权意识的一次觉醒和彰显,同时也是在以公民的名义,向公权行使者进行问责。这有利于加强我国的民主建设,有利于改善当前的人权状况,有利于为完善中国官场的问责机制增添新的血液。

      我们的独生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,公权百般怪异,统一宣传口径,阻止媒体采访报道,指鹿为马,不让家属、律师、记者给遇害学生刀口累累的遗体拍照,以“机密材料”为由,拒绝向家属、律师提供尸检报告,不让律师依法调阅卷宗,我们诉诸法律,法院也不受理……为此,我夫妇俩强忍悲愤,多次以特快专递、挂号信的方式,向广东省内的不少官员写信申诉,请求他们主持公道,然而到今天为止,我们也没有得到这些官员的任何回复,连“节哀”二字也没有!

      在这同时,我夫妇俩还在广东省内到处***,并顶着日晒雨淋,求见过省市两级“父母官”,也没见谁站出来主持公道,有时还雪上加霜。这分冷血与冷漠,深深刺痛着我夫妇俩的心灵。我们认为,这里面有官员显见的不作为,甚至有协同作恶之嫌!

      当地相关方面在血淋淋的惨案面前,卑劣地采取“经济上拖垮”的方式,将我夫妇俩拖进山穷水尽的境地。连续几个月来,我夫妇俩一方面沿街乞讨,一方面为亡子苦苦申冤,但纵然如此,也看不到公权的一段柔肠。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之际,面对如此冷硬的现实,我夫妇俩悲愤难当。当我们决心从长计议,准备一边重新展开生活,一边为儿申冤时,我们遭受的,竟是野蛮公权进一步的迫害与荼毒!

      7月29日,我夫妇俩要启程赴京工作,当地多个部门二、三十名工作人员在广州火车站将我们强行截住,不让我们赴京。这一切发生在法治社会,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、大庭广众之中,令我们尤其深感震惊。在我们要展开北京之行的前夜,有公权行使者在我家多次表示,若我夫妇赴京,他们就要“动粗”。我一再表示此行主要是为了去工作,说:“你不让我去,也得有个理由啊。你凭什么不让我去?”对方竟悍然答曰:“没有理由。”

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……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……”在中国***领导之下的广东,在光天化日之下,政府工作人员居然纠集数十名公职人员,在“没有理由”的情况下,对一对苦难的夫妻“动粗”,限制其人身自由!对此,我们不禁要问:尊敬的各位领导,你们平时是怎么管束你们的部下的?

      别说我夫妇俩考虑到时下的国情,此行是以谋求生存为主,以为儿申冤为辅,就是单奔着为儿申冤上京,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也无权如此悍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,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!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,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。”我夫妇俩有权依照宪法所赋予给我们的权利,进京检举、揭发在廖梦君事件中丧尽天良的官员和部门!

      假使公权行使者“没有理由”,就能匪气十足、随意粗暴践踏公民的合法权利,那么长此以往,必将造成官民对立,必将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隐患。公权以“没有理由”的方式欺压弱小,迫害良善,不但人神共愤,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容。此等公权恶疾,必须予以强力诊治,否则弱势民权相对于强势公权,其合法权益又何从保障?

      这一年多来,我夫妇俩呼天不应,叫地不灵,在万般无奈之下,我们郑重要求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、广东省省长黄华华、佛山市市委书记林元和、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公开道歉,也意在对这些领导管辖范围内的某些工作提出善意的批评,意在建议这些领导对部分无法无天的公职人员予以严加管束。宪法说,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!

     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仅只是因为个人私生活的问题,泪水盈眶向他所在的党派诚恳道歉,向莱温斯基的父母虔诚道歉。中国官员在一场本不该有的人间悲剧面前,在公权的一错再错面前,是否有纠错的勇气,是否有感天动地的情怀,我夫妇俩将拭目以待,人民将拭目以待!

      廖祖笙夫妇再次要求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、广东省省长黄华华、佛山市市委书记林元和、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公开道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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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我关注次案件将近两年,到现在感觉一片黑暗!哀悼!
  • 要是回去,希望什么时候能拜访大姐
  • 链接:http://hi.baidu.com/%CB%D8%BB%B3%BF%D5%BC%E4

    另:冯弟,我因手机偷了失去联系方式,请联系我,谢谢!
  • 汗!哭!

    我因杭州市平民英雄质疑事件,被人为侮辱诽谤,报案后行政不予处罚。侮辱诽谤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,轻微也要行政处罚,但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却乱作为。

    我只有晒垃圾流氓者的卑劣行径。
  • 不知道廖祖笙先生的这一惨案什么时候有个结果,是否让这一悲剧在别人身上重演,中国还有没有民主而言.
  • 拭目以待吧。希望能有个百姓信服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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